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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拟推荐到学校参评2026年国家奖学金名单公示

发布时间:2026-09-21    浏览次数:


根据教育部、财政部关于印发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教财函〔2019〕105号)、江西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《江西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赣财教〔2023〕 2号)相关规定,按照景德镇陶瓷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部署,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、辅导员、学生代表共同组成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。经班级评议小组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学院,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,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下,依据《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》,认真审核参评学生提交的所有材料,并开展由评审委员会成员、班主任和申报学生本人共同互查监督,经学生本人确认无误后,由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,现决定拟推荐2023级储能科学与工程专业何芳铃、2024级能源动力与工程产业创新班吴传杰、2024级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产业创新班杨丹到学校参评2025年国家奖学金。

公示期9月21日—9月25日,凡对推荐有意见者,请于9月28日17:00前以书面形式向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反映。

联系人:冯老师  

联系电话:0798-8564465


   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

2026年9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