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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

发布时间:2026-06-08    浏览次数:


依据《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》和《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》文件精神,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启动2025-2026-2学期本科生(2025级)转专业工作,具体实施方案如下:

一、转专业工作小组

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,分工负责对拟转入本院学生的资格审查、咨询、考核、监督等工作。

组长:计颖 陆琳

副组长:田传进

组员:樊斌、王乐莹、李鹏章、张启迪

二、转专业工作流程

1.根据教务处汇总的转专业申请名单确定需转入专业。

2.通知转专业学生考核方式及具体考核时间,签署转专业考核知情同意书。

3.6月19日前完成所有考核,考核材料由学院存档,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。

4.7月3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《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拟接受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》签字盖章及《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(审批)表》提交教务处。

三、转专业条件

1.申请转专业学生所在专业的招生科类为:物理类,选课要求:物理、化学2门科目必须选;

2.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总人数的5%以内;

3.学院将组织《综合素质考核》,考核结果将作为转专业录取的重要依据,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;

4.根据国家政策,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,本人申请,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,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,不占用转专业名额。

四、考核安排

考核内容:《综合素质考核》

考核时间:6月10日上午10:00-12:00

考核地点:8号楼108室

考试要求:需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(或校园一卡通)

五、其他未尽事宜,详见《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》。




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

2026年6月8日